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云山林海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市监处罚〔2023〕97号)具体信息如下: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东市监处罚〔2023〕97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云山林海商贸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01WDUF1A工商注册号110101029626724
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相对人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李保林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供货商为北京慧旭达商贸有限公司,当事人从事违反经营活动的货值金额32元,违法所得32元。
处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6500元;罚款金额(万元)0.6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03-27处罚有效期2099-12-31公示截止期2023-06-27处罚机关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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